承办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案件答复等相关工作,承办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和由此产生的应诉案件,市政府行政赔偿案件,承办各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和由此产生的应诉案件,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附带性审查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