监狱提请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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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保证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现将天津市女子监狱提请的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予以公示。
罪犯张荣秀,女,1969年6月出生,汉族,初中文化,户籍地天津市北辰区。该犯因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于2022年4月27日被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以(2021)津0106刑初303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五年,罚金人民币二万元(已执行),刑期自2021年8月10日起至2026年8月9日止。该犯不服,提出上诉。2022年6月30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(2022)津01刑终176号刑事裁定书,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于2022年8月24日交付天津市女子监狱执行。目前患1.宫颈恶性肿瘤(鳞癌ⅣB期)2.肝继发恶性肿瘤3.肺继发恶性肿瘤4.恶性肿瘤维持化学治疗5.重度贫血6.双肾盂造瘘术后等疾病。经诊断符合《暂予监外执行规定》附件《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》第十四条。
上述案件的公示期自2026年4月2日至4月4日。如对公示案件有异议的,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,联系电话:022-27353333;联系地址: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228号。
为便于调查核实,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以及联系方式,以便调查核实后予以回复。我局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保密义务。
????????????????????????天津市监狱管理局
??????????????????????2026年4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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